关于购买新房“商转公”贷款等热点问题,呼和浩特官方较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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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闻网
近日,有市民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留言咨询购买新房商转公抵押物可以用所购房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网友提问:一、购买新房商转公抵押物可以用所购房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并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后抵押吗?二、商业贷款70万,夫妻只有一方建立公积金,办理商转公时那30万需要提前还清还是可以建立组合贷的模式?
回复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民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的留言诉求,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现答复如下: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对相关咨询问题作出解答。一、所购新房在无大房本及小房本的情况下,可要求开发企业协助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登记证》,通过《预告登记证》预抵押所购房完成商转公贷款。二、夫妻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情况较高可以贷款40万,如商贷为70万,可先到我中心前台审核材料,确定较高贷款额,超出部分到银行提前偿还。(因贷款时要求全额抵押,所以无法在商贷后再进行组合贷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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