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2020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发布!涉及物业、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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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今天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典型案例
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价格欺诈、乱收费……1月27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20年度价格监督检查五类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物业、房地产、医疗器械及燃气用具检测等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通报显示,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集中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行动,有效规范了首府市场价格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不断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价格环境,推动了价格监督执法工作“大变局”。
明码标价是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对商品与服务有一定的基本认知,自愿做出真实选择。2020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全市明码标价专项执法行动,共查处部分房地产公司、医药公司、蔬菜销售公司等未明码标价案件85起。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成为市场“抢手货”,有商家趁机哄抬相关防疫用品价牟取暴利。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进销差价率不超过20%的价格干预措施,强化对防疫用品、药品及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的价格管控,严厉打击了部分医疗器械公司哄抬口罩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的蔓延势头,保持了防疫物品价格相对平稳,稳定了市场供应。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是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清理规范转供电违规加价工作,对存在未按要求退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未价费分离等问题的转供电主体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转供体按国家定价收取电费,相关公共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拖延、违规加价、明降暗升等,切实将电费降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用能成本。呼和浩特市现有转供电主体278户,目前已完成退费278户,完成率100%,合计退还多收电费1470.65万元,惠及终端用电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34874户。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督指导,积极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依法查处虚构原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较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个别行政机关和垄断行业,利用优势地位,巧立名目乱收费。这不仅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扰乱了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败坏了社会风气。为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减负,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力量治理乱收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重治理以部分燃气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站等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利用职权乱收费行为。
2021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多措并举,采取提醒约谈、告诫指导、专项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方式,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加强民生商品、防疫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及涉企减费降负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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