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呼和浩特这个区域将被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

搜狐焦点呼和浩特站点 2021-05-07 0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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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来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官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48条规定,拟征收回民区攸攸板镇攸攸板村0.0821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位置该项目四至为海拉尔西街以南、攸攸板村自然路以西、攸攸板村民住宅以北、奔驰4S店以东。

二、土地现状、面积该项目申请征收土地总面积0.0821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为攸攸板村集体土地0.082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821公顷。

三、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六项规定,属于商业类建设项目,因《回民区2021年度第二批次建设项目》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征地补偿标准涉及建设用地每亩补偿标准为3.6万元,建设用地补偿符合呼和浩特市制定的《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成本认定核算与支出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呼政发〔2014〕14号)。

五、安置方式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六、社会保障经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内政办字〔2005〕392号)规定,该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已全员入社保,不涉及社保安置农牧业人口。

七、其他事项本次公告期为2021年4月14日—2021年5月13日。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结束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为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被征地范围内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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