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布2020年“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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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呼和浩特新闻网2月2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记者 祁晓燕)2020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商务局、农牧局等13个部门,大力推进“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工作。各部门联合行动,查办了多起案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商家。近日,我市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宣传百姓的“衣食住行”权益。
一、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某医疗器械经销中心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侵犯了“飘安”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据相关规定,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共计10.1万元的处罚决定。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接到某白酒生产企业的投诉举报后,赛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超市查获涉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3种某品牌白酒,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白酒依法进行没收,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共计8470元的处罚决定。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地暖管案。根据举报线索,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玉泉区某住宅小区工地检查,发现侵犯“日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地暖管60卷。依据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四、销售不合格皮衣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服装经销部进行检查时将销售的某品牌真皮皮衣进行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新城区市场监管局以“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没款共计5000元的处罚决定。
五、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广州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举报,对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某母婴用品生活馆侵犯举报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六、在用的压力容器未检验案。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某气体销售公司使用的3台压力容器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万元的处罚决定。
七、屠宰未检疫动物案。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对某食品销售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私自屠宰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罚款4936元的处罚决定。
八、查处虚假广告案。根据举报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检查发现,该超市在“打折优惠”活动中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九、打击汽车非法出租服务案。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新城分局执法检查发现,刘某驾驶蒙K牌照的普通小轿车从薛家湾有偿拉载3名乘客至呼和浩特市火车东站,属于非法营运服务。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作出暂扣车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十、查处价格欺诈案。根据举报线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某售楼部查实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罚款18.5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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