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2021楼市政策收紧,你的城市房价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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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
2020年12月31日,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与银保监会联手颁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通知》对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做出了明确限制,并规定不得高于上限。

在通知文件的附件中,还有对各大银行的详细比例限制,详情见图表:

(二)严防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3月30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通知》指出,将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三)土地出让金改革,内蒙古为首批试点之一
6月4日,财政部发文《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表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将划归税务部门征收。”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贯彻房住不炒的政策上,这将是一个历史性转变。
(四)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要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会议同时指出主要银行应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
10月中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小程序提供了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入口,实现了全国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服务渠道的互联互通。缴存人通过小程序可实现住房公积账户、资金跨城市转移“一键办”,不再需要前往柜台办理异地转移续接业务,大大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方便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小程序使用方法: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框中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点击“我的”,注册/登录账号——点击“服务”,选择转移接续,填写相应内容即可。

(六)房产税出台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12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充说明:现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所以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截止发稿,房地产税试点城市还未确定。
(七)LPR报价利率连续19个月保持不变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1年11月2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均与前期保持一致。截止至2021年11月22日,LPR已连续19个月未进行调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8%,上月为3.85%,下调5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5%,与上个月持平。此次人民银行下调1年期LPR,将会有效地促进相关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作为房贷利率基准锚的5年期以上LPR保持不变,表明政策是要从宏观层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而非刺激楼市。
(八)央行降准
2021年12月15日起,央行实施全面降准,降低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此次降准的用途,央行解释为,一部分用来置换到期的MLF,一部分用来补充长期资金。注:中期借贷便利(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MLF)是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9月创设的一项针对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可通过招标方式开展。Ⅱ.全国新闻之政策类
(一)住建部: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
疫情让物业从幕后走到了台前,让社会看到了物业提供服务的广泛适用性与不可替代性。2021年1月,住建部等部门发文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服务边界,积极探索“物业+养老”、“物业+托幼”、“物业+家政”等多元的服务模式,为居民生活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提升业主居住水平。

(二)广告法中关于房地产广告的要求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三)深圳排名前列二手房指导价
2021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下,各城市因城施策,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变化情况,自主进行政策措施调控。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排名前列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公布,同时各大房产中介平台关闭挂牌价,历史成交价等数据。除深圳外,其他一二线城市也陆续出台二手房指导价,如北京:由区域房协发布,选择热点小区进行试点,按户型设置指导价,整体约为市场价8折。
(四)土拍集中供地
2月18日,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文件要求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三批次供地。两集中表现为: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三批次为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22个重点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
(五)县级新建住宅较高不超过18层
3月2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县城楼房的层数做了明确规定,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较高不超过18层,若开发商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六)中央罕见点名“学区房”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时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七)保障房标准出台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意见中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八)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提出,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九)恒大危机,股价大跌
7月19日上午10:27,广发银行宜兴支行请求冻结或查封恒大1.3亿元存款。7月19日晚间,邵阳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暂停了恒大未来城项目和恒大华府项目的网签交易,因监管金额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其2亿多元未进入监管账户,存在账外收存和使用预售资金及蓄意逃避监管行为。7月28日晚,淮北矿业状告恒大系企业拖欠盖房工程款4亿,多次索要遭拒,要求恒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时间,恒大股价、房价大跌,深陷债务泥沼。
(十)限跌令出台
受多重因素影响,楼市行情持续下行,多个城市发布“限跌令”。8月13日,湖南岳阳出台今年排名前列限跌令,规定商品住房销售实际成交价不得低于备案价的85%,意为房价下跌不能超过15%。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2城发布了“限跌令”,如沈阳、岳阳、昆明、唐山等。
(十一)杭州取消0门槛落户
10月9日,杭州公安官微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杭州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的可落户杭州;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与之前相比,杭州取消了大专人才0门槛落户,取消硕士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制度。
(十二)排名前列批21个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呼市在内
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领各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排名前列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排名前列批试点自2021年11月开始,为期2年。重点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建立城市更新配套制度政策。与此同时,各试点城市(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唐山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南京市、苏州市、宁波市、滁州市、铜陵市、厦门市、南昌市、景德镇市、烟台市、潍坊市、黄石市、长沙市、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成都市、西安市、银川市。

(十三)财政部拨款500亿建设保障房
11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资金总额达526亿元。《通知》明确,该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十四)法拍房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12月19日,较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自此,“法拍房不限购”将成为历史。今年以来相继有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厦门等城市因城施策,将法拍房纳入了限购范围。
(一)促进城市群发展
3月12日,新华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要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分类引导大中小城市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全面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山西中部、黔中、滇中、呼包鄂榆、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城市群。建立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构筑生态和安全屏障,形成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
(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期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规划范围为黄河干支流流经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9省区相关县级行政区,国土面积约130万平方公里,2019年年末总人口约1.6亿。
发展目标是:到2030年,黄河流域人水关系进一步改善,流域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共治、环境共保、城乡区域协调联动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建成,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35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先进;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流域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水平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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